结算价超过合同价
- 合同签订
- 2025-04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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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结算价格是否超过合同金额的20% 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的需要先判断合同类型。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调整签约合同价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所有措施费实行总价包干,...
工程结算价格是否超过合同金额的20%
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的需要先判断合同类型。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调整签约合同价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所有措施费实行总价包干,确定后不再作任何调整。
而关于定金的比例问题,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%。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定金比例过高,即超过了20%的法定上限,则超出该范围的定金将无法发挥其担保效果,仅能被视为是预先支付的款项,然而,在20%以内的定金部分仍将被认定为有效的。
材料价格的上涨原因:如果施工当期的主材价款涨价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浮动范围,依据合同,在中间支付价款要调整材料的单价,也会造成结算价款的增加。规费的调整原因:在施工当期,建设或财政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工程缴纳规费的政策调整,如果在合同有约定要调整的,也会影响到结算价款的调整。
结算价格不一定要小于合同价。工程结算价原则上预付比例不能低于合同金额的10%,不能高于合同金额的30%。工程结算价指工程竣工后,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结算方式,向发包方结清双方往来款项金额,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计算,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即可。
工程结算价原则上预付比例不能低于合同金额的10%,不能高于合同金额的30%。工程结算价指工程竣工后,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结算方式,向发包方结清双方往来款项金额,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计算,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即可。
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%怎么处理
工程竣工结算总额超过合同价的10%以上处理后果:经审计后工程结算金额超合同价10%以上的,严格界定勘察、设计、造价、施工、监理、采购和业主等各方责任,按责任大小分摊超10%以上的工程价款,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。
在通常情况下,当工程结算审计额超出中标价10%时,并不需要额外签署补充协议。这种情况下的超额往往源于设计变更、施工现场签证款或工程结算制度的调整等。对于这些超额部分,一般的做法是将相关的变更文件、签证单据等作为结算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。这类资料的补充,通常被称为补交资料。
在建筑工程施工中,如果结算价超过了合同价的百分之十,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:首先,施工方需要向建设方提交书面报告,详细说明超出合同价的原因,包括设计变更、材料价格上涨、人工费用增加等不可抗力因素。同时,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如发票、收据、合同变更协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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